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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_招生简章
教育部招生六公开、六不准、六条禁令
2012-06-15 16:29
“六公开”:招生政策公开、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、招生计划公开、录取信息公开、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。
“六不准”: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,不准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,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、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,不准协助、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,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、有价证券,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。
“六条禁令”:严禁指名录取考生,严禁体制外违规录取考生,严禁超范围擅自发放录取通知书,严禁通过虚假宣传吸引考生入学,严禁向考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,严禁招收所谓“军校委培或自费生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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